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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档案局到南宁轨道交通公司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 发布时间:2009-11-14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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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实现档案制度化、法制化管理,根据2009年全市档案工作安排,南宁市档案局石升东副局长一行于20091023日对我公司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在听取了我公司杨海副总经理关于轨道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总结汇报后,石升东副局长对轨道公司在成立时间短、人员少的情况下,能充分重视、规范、紧抓档案管理工作及取得一定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轨道公司下一步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制度化、更加信息化及加强与档案管理先进单位交流学习等几点建议。

最后,我公司孙军总经理作了总结性发言,强调我公司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感谢南宁市档案局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并表示我公司在下一步档案管理工作中,将认真思考、继续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借鉴国内其他地铁公司的先进经验,按照要求,更加全面、有序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