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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公司开展2010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 发布时间:2010-07-15
  • 信息来源:安全质量监督部
  • 作者:安全质量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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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自治区安委会、南宁市政府转发的《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及南宁市国资委转发南宁市安委会《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洪水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南安委[2010]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关于做好阴雨天气施工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2010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相关内容,我公司于2010630日对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2010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更好更快的发展,安全质量监督部事先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轨道交通组和市政工程组),对公司的三个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市政工程检查组和轨道交通检查组分别由杨海和赵喜斌两位副总经理带队,深入施工一线进行检查。

在本次检查中,我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环境综合治理做得较好,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证照齐全,防汛抗洪救灾物资储备较充分,建筑工地临时用房、工地围挡等临时设施安全状况良好,安全警示标语清晰规范。虽然大部分检查项目都符合规定及安全要求,但仍存在一些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因素。如市政工程存在的问题有: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脚手板铺设不严密;安全网脱落等现象。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基坑底三级配电箱接地线不规范;支撑梁上人行通道钢筋头外露;个别电箱引线混乱;基坑周边道路、管线、地面及建构筑物的日常巡检情况记录资料不完善等。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检查组在施工现场召开总结会议,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了通报,并及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监理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将整改情况回复公司轨道工程部和安全质量监督部,并由两部门负责落实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