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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参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会议

  • 发布时间:2010-07-15
  • 信息来源:企业管理部
  • 作者:企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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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第五次全会和全国、全区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实施大检查文件及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光大统计人员、统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201071日,南宁市统计局、南宁市监察局、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及南宁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会议,各县、各城区、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参加了此次会议,我公司也派出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市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办、司法局的领导都针对大检查工作做了发言,最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尹纯做了动员讲话。

对本次大检查工作,上级领导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二、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好大检查工作;三、切实搞好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五、认真总结,全面推动统计工作的发展。本次大检查涉及范围广、检查内容多、工作难度发,为确保大检查的树立开展,大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下旬)

第二阶段:开展自查(7月上中旬)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和抽查(7月下旬)

第四阶段:进行整改处理和大检查工作总结(8月)

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做好大检查工作,深入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使本次会议的部署落到实处,我公司将认真做好本单位统计的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数据,如实填写自查表格和编写自查报告,配合大检查领导小组的检查、抽查工作,认真总结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和经验,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