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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到我公司进行信息安全检查

  • 发布时间:2010-11-30
  • 信息来源:南宁轨道交通
  • 作者:南宁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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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3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到我公司对信息网络建设及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我公司信息中心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公司信息中心向网警支队检查组详细汇报了公司信息网络建设情况,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公司各项信息管理制度以及落实情况等,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就汇报情况对公司网络环境、软硬件环境、信息系统安全、备案定级情况以及制度、标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估和测试。在肯定了我公司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同时还给出了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指导意见。

检查组卢警官在检查中强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全市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维护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有关指示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我们公司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涉及到的信息系统繁多,信息化建设难度大、范围广。因此,我们更要站在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按时、按标准、按规定完成定级工作任务。

公司信息中心黄俪部长表示,我公司将在检查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度进行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完善相应的信息管理机制;认真进行内部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组织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掌握定级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定级工作报告并上报网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