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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到我集团公司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调研

  • 发布时间:2014-07-22
  • 信息来源:党群工作部
  • 作者: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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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下午,南宁市国资委纪委书记袁文斌等一行三人到我集团公司就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认真传达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庞志刚及党群工作部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中,庞志刚副书记首先代表集团公司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高度重视,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他说,一直以来,集团公司党委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集团公司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招标委员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截至2014年6月底,集团公司共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次、党委会21次、招标委员会会议17次、总经理办公会1次,充分实现了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决策。同时,集团公司党委结合实际印发了《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司“三重一大”的主要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监督以及纪律要求等具体事项。同时,对《重大决策配套制度》、《重要人事任免配套制度》、《重大事项安排配套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配套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共计50余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严格对照执行,真正实现制度约束权力。
        庞志刚副书记表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实施,使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决策做到了有制度流程可依,重大事项处理能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下一步,为做好有关工作,我们将继续主动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认真到兄弟企业学习好的方法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集团公司的执行和解决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奠定基础。
        认真听取汇报后,袁文斌对我集团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袁文斌指出,轨道交通集团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防范决策风险,强化议事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提升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轨道交通集团公司的科学发展,希望下一步能在强化组织保障、积极跟踪监督、落实群众监督、做好督查指导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同时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的推动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可持续、相协调、跨越式健康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