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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指南

  • 发布时间: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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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事故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如何进行自行协商处理?
(1)立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当事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用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情况;(2)各自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3)填写《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字后各持一份;(4)需要办理理赔的,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一起驾事故车辆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办理定损理赔手续。

三、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在广西行政区内地级市城区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持确认后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四、哪些情形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1)机动车无有交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五、哪些情形当事人应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1)追尾的;(2)逆行的;(3)倒车的;(4)溜车的;(5)开关车门的;(6)违反交通信号的;(7)未按规定让行的;(8)机动车因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9)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各方负责同等责任。
六、自行协商时要如何防范诚信问题。
(1)应当场填写《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并签字后各持一份;(2)认真核对相互证件的真实性;(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用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情况;(4)可以互换保险卡或其他有效证件;(5)确认各方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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