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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集团组织开展2015年第二次廉政党课学习

  • 发布时间:2015-12-01
  • 信息来源:集团纪检监察部
  • 作者: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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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件精神,11月27日下午,南宁轨道集团在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第二次廉政党课学习,本次党课邀请广西自治区纪委审理室副主任杨赞彬同志进行授课,集团公司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各分(子)公司党(总)支部委员,全体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专题培训会。

        会议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庞志刚主持。

        在党课学习会上,杨主任以其丰富的查办案件工作经验,结合主办过的多起区、市违纪、受贿重大典型案件,通过案件分析的形式,深入浅出说明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危害性以及如何定性处理,内容丰富、论据充分、立意深远。 

        最后,庞志刚副书记向参加培训会人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加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规定,廉洁自律,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规范自身言行自觉提高廉政意识。二要落实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总抓手”,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管好分管范围内人员,做到自己和分管人员、身边人员不违法违纪,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三要加强监督,立足于防微杜渐。各级纪委、纪检部门要通过加强监督,防微杜渐,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工作,为全面深化集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