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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法律顾问NO.1标、NO.2标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 发布时间:2018-02-05
  • 信息来源:集团合约法规部
  • 作者:黄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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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法律顾问NO.1标、NO.2标项目比选公告》要求,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对2018年度法律顾问NO.1标、NO.2标项目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将本项目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905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0029,电话:0771-2332937,13768638479)。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一、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法律顾问NO.1标、NO.2标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NO.1标: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事务、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事务,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参股公司(南宁市投资开发公司、南宁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南宁中铁广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等)中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事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侧重投融资、公司法、房地产项目开发。
       NO.2标: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运营分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事务,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参股公司(南宁轨道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宁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有限公司等未来成立的建设、运营及衍生资源开发板块方面的公司)中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事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侧重地铁项目建设、运营及衍生资源的开发。
       三、中选单位
       NO.1标: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NO.2标: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四、中选价格:
       NO.1标:人民币13万元。
       NO.2标:人民币1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