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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集团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发布时间:2019-12-06
  • 信息来源:集团合约法规部
  • 作者:任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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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修订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传达学习《条例》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近日,集团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公司九楼910会议室,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7月制定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督促党的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主动担当,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条例》,注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同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问责原则、程序和方式,强化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严肃问责、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又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区别情况、体现政策、分类处理,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

       集团机关第四党支部强调,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做到负责守责尽责,把学习《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查摆自身问题,严格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