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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纪委: “大监督”助推清廉国企建设出实效

  • 发布时间:2022-12-07
  • 信息来源:集团公司本部-纪检监察室
  • 作者:雷斯羽、莫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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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精准监督,是清廉国企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扎紧“不能腐”制度笼子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纪委按照“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要求,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机制,将监督执行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推动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的深度融合。

聚焦制度机制建设,集团公司纪委协助党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体系实施办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查问责》等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建立审计直管、安全隐患监察、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建立了“纪检监察+X”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各类监督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推动监督融入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全方面、各环节,为集团公司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与各职能监督部门作用,强化协同监督、联查联办,先后实施各级联合监督49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项目推进、审计反馈、法律涉诉、安全隐患排查、会风会纪等方面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深挖细查责任单位及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实施问责,给予诫勉谈话5人,经济处罚10人,警示约谈49人次,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聚焦监督提质增效,坚持“一盘棋”思想,主动将“大监督”融入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大局,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短板,今年以来印发通报8份,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客观反映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帮助责任单位查找不足、补齐短板,督促改进作风、落实责任,有效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安全生产及合同履行等领域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管控。

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到集团公司调研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各监督主体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的“四项协同机制”,深入开展联合监督、联查联办等行动,持续深化拓展“大监督”体系,以更科学、更高效的监督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切实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干部履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