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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一行到我公司开展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调研

  • 发布时间:2014-10-31
  • 信息来源:党群工作部
  • 作者: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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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处长赵武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梁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张坚、副局长邱秀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副检察长周启生、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黄海善等一行18人到我公司开展调研活动,就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座谈。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庞志刚,纪委副书记黄光平,纪委委员及纪检监察部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庞志刚书记介绍了南宁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1、2号线工程建设等情况,并对集团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详细汇报。庞书记说,南宁轨道交通项目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项目,积极主动与市检察院合作共同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严格遵循《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备忘录》文件精神,有效推进了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继续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监督和教育,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课题研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陈正云副厅长听取汇报后,对轨道交通集团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南宁轨道交通集团为南宁市的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高检长期以来都非常关注轨道集团的健康发展,希望今后在检企共建、跨区域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做好风险预防工作,始终坚持把预防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把关,将职务犯罪防患于未然;秉公用权,阳光廉政,将南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