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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开展2016年春节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

  • 发布时间:2016-02-02
  •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部
  • 作者:谢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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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社会稳定,避免因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等件,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南宁地铁项目工程建设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察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小组组长庞志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于2016年春节前完成有关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本次轨道交通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由建设分公司、资源分公司、中房子公司、参建单位积极做好清欠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组织分子公司对参建单位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整改,实施重点监控,避免件发生。第三阶段是在制定相应专项检查方案、制作检查表的基础上,督察小组组织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审计部、财务管理部,抽查部分参建单位,采取现场问询、查看档案材料等形式,对各参建单位是否制定工程款结算、筹措资金和支付方案,明确负责人、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进度计量、工程款拨付数额、时间和程序,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做好应急预案,预留应急资金,明确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人和经办人等内容进行了细致检查。

        庞志刚表示,工资收入是广大农民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是保障农民工生产生活、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轨道交通稳定、有序建设的基本前提。春节临近,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至关重要,各责任公司及参建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工程欠款问题成立专门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全力保障广大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