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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荣获2016年度南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 发布时间:2017-01-12
  •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部
  • 作者:谢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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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集团公司深入推进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营造廉洁高效的环境氛围,确保没有一例职务犯罪行为,荣获了“2016年度南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2013年集团公司与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方共同签订了《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备忘录》以来,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集团公司紧紧围绕营发展和项目建设“两大核心”,坚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坚持把预防关口前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采取多种方法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特点规律,严格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有力促进了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较好完成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于的各项任务。2014、2015、2016年连续三年荣获“南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集团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认可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