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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征集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4-30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陈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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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

 征集公告

为规范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工作和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201611日至征集截止之日止,累计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或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三)经营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信誉要求:参选人在近三年内(20161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五)特别要求:参选人须响应遵守比选人制定有关管理、考核规定,具体详见后附响应表。

(六)本次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意:我公司原招标代理库成员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需重新申请。

二、入库申请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详见附件1

三、入库评审标准

本次入库资格确认由本公司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通过对参加申请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评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代理机构即可入库。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在评审结束后,征集人将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中标信息处进行公告,并由征集人向中选人发出入库通知书,录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库”。

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按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不定期考核增减。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清理出库,并由我公司告知其原因,同时在公司网站予以公告。

(一)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投资项目业务的;

(二)经核实认定,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骗取入库的;

(三)经公司认定,不满足服务要求的;

(四)违反我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
     入库申请文件的递交

1.入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905100930

2.入库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办公楼1104会议室

3.入库申请文件递交要求: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入库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集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办公楼

电话:0771-2332850

联系人:陈侯宇

六、其他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或瞒报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本次入库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附件3

 

 

附件1:入库申请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2:入库评分办法

附件3:入库注意事项

 

征集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0430

征集公告及其附件--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入库项目-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