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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10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周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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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进行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比选,本次项目上限控制价为47.4万元(不含税)。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集团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简介,如组织架构、业务板块、发展历史,以及未来的前景等。

2.策划塑造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特色形象,要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结合集团企业文化、“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提炼出反映南宁轨道交通发展定位,彰显行业个性,体现核心价值,结合城市地域特色展现集团风采,以及集体认同的集团形象。形象要具有独特的标识义和持久生命力,能被投资者和广大民众普遍认同。

3. 围绕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特色形象,拍摄并制作南宁轨道交通形象宣传片一部。时长:3-5分钟

4.视频标准为超高清4K记录格式,169构图,分辨率 4096×2160

5.制作进度要求: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完成脚本。  

脚本通过甲方审核后20天内完成初片(实际拍摄时间不低于5天)

甲方对初片提出修改意见后10天内完成成片

6.基本人员要求:

总导演1名,执行导演1名,监制1名,摄影师2名,航拍摄影师1名,后期编辑制作2名,音乐制作1名,化妆师2名,灯光师一名提供成员组成名单,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量适当增加人数。

7.基本设备要求:

1)专业电影级4k摄影机(4096*2160)以上级别的数字摄像机1(不含单反相机改装的摄像机)

2)专业级录音棚及录音设备一套;

3)包括摇臂、轨道、稳定器(斯坦尼康)、灯光设备、航拍机等;

4)交通、食宿自行解决。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1)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或文化产业服务(2)企业形象策划 (3)图文设计制作或动漫设计制作、音乐制作、视频制作(4)摄影摄像服务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比选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申请。

三、比选保证金:

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五、比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2620日上午09:30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812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

联系人:周先生   0771-2332921

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形象宣传片比选文件(6.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