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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7-04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覃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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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主要领导任期(2017年2月至2022年3月)经济责任审计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含增值税上限控制价:人民币200,000.00元

服务期:4个月 ,合同签订之日发出起算

项目地点:南宁市区内,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比选范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若以分所名义参与比选申请,须出具总所授权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业绩条件:2017年1月1日至今,比选申请人具备企业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业绩至少5项(须提供审计合同、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6未列入比选人不良信用名单的。

3.7比选申请人在本项目审计期间(2017年2月至2022年3月)内,未承担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3.8比选申请人拟派驻到本项目现场的审计人员至少为5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其中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审计人员至少2人(须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9 2017年1月1日至今,比选申请人拟派驻到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更换,否则终止合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具有8年(含)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须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具备企业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业绩至少3项(须提供审计合同、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2)(7)(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4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2778497

传    真:

电子邮件:nngdjtsjb@163.com

附件: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