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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7-05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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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1.2招标编号:202406240006

1.3工程规模: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由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该项目占地面积21375.0㎡,总建筑面积119792.2㎡,建有6栋高层住宅楼、1栋多层配套公益用房及2层地下室。1号楼建筑面积16483.47㎡,层数地面26层;2号楼建筑面积12326.16㎡,层数地面26层;3号楼建筑面积9113.99㎡,层数地面26层;4号楼建筑面积11841.41㎡,层数地面18层;5号楼建筑面积15875.2㎡,层数地面25层;6号楼建筑面积17907.26㎡,层数地面25层;7号楼建筑面积2546.61㎡,层数地面4层;地下室建筑面积33698.1㎡(含人防),层数地下2层;人防工程层数地下2层,人防面积4536.09㎡。建筑高度最大为79.95米,最大跨度为11.5米。项目总投资额约4亿元人民币。

1.4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南梧大道北侧、建兴路东侧。

1.5合同估算价:约361万元。

1.6资金来源:企业筹措,已落实。

2.招标范围、服务周期、质量要求

2.1招标范围:

2.1.1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场内外通道工程、房屋建筑结构主体工程、公建配套用房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总平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等配套设施服务类合同(含审图、应急抢险、勘察、设计、测量、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技术咨询合同、科研合同、工程保险等)项目等。

2.1.2工作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的审核,过程结算(如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驻场咨询服务,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等。

2.1.3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优化费用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2)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包括进度款审核、工程量清单更新审核、人工材料调差审核、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工程索赔审核、现场签证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概算回归、驻场咨询服务等;(3)过程结算(如有);(4)竣工结算审核和配合竣工财务决算;(5)甲方要求完成的其它有关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相关事宜。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止为第一阶段,本合同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起至该项目财务决算完成之日止为第二阶段。

2.3质量要求: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合同已履行完成。

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和安装)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含施工阶段和结算阶段)。业绩计算规则如下:①同一咨询合同项下的建筑和安装子合同,无论其数量多少,仅视为一个业绩;②不在同一咨询合同项下的建筑或安装子合同,可组合成一个业绩,但不得重复使用;业绩如为联合体合同,则根据工作分工认定业绩;④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认定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处罚期内通报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名单为准,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以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5造价组长资格要求:造价组组长均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e车网(http://www.ecrrc.com/),在公告附件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09时30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5.2.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

5.2.2采用邮寄方式: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东面);收件人:陈琴 ;联系方式:0771-2026629/17776658009。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车网(http://www.ecr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index.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

    编:530029

人:汪凤弟、刘明

    话:0771-2332827、0771-2332969

    真:/

电子邮箱:/

    址: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号:4500160447305911668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东面)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陈琴

电    话:0771-2026629/17776658009

传    真:0771-2026628

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

网    址:https://www.zhenghong.net.cn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账    号:0804 0120 9000 7555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