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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交通衔接项目可行性研究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0-13
  • 信息来源:资源管理部
  • 作者:韦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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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近期开展南宁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交通衔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通过公开报名参与项目比选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方式择优确定可研编制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可研编制单位参与比选。
       一、比选项目
       (1)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交通衔接项目可行性研究比选
       (2)比选发起人(比选人)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公告方式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
       (4)比选申请人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的可研编制单位
       二、比选内容
      可研编制单位的资质审查、商务、技术(详见《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交通衔接项目可行性研究比选文件》)。
       三、上限控制价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限控制价为45万元。
       四、比选申请人要求
      1、企业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1)应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比选评标办法
       依据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按照综合得分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择优推荐确定排序,如意见不一致时,以记名方式投票确定),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自愿放弃资格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可以被确认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具体内容详见《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交通衔接项目可行性研究比选文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否则按无效处理。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08室。
       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详见《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交通衔接项目可行性研究比选文件》),否则,有可能导致该比选申请文件被拒绝。
       4、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的内容不满足本公告或比选文件已明确要求的,比选发起人不予接收。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16年 10 月20日上午8:30—9:00,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08室。
       6、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本公司将重新组织比选:
         6.1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的;
         6.2其比选申请文件有效的比选申请人仅有2家,且评委认为没有竞争力的;
         6.3有效比选申请文件只有1家或0家的。
       七、评比会议时间与地址
        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9:00;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08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01室。
        联系人:韦欣昕   电话:0771-2338632
       电子邮箱:260318328@qq.com

南宁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交通衔接项目可行性研究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