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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控制中心综合指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补充招标文件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3-05
  • 信息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 作者:钟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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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控制中心综合指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编号:NNGD-OCC-WYGL-20170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7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B楼及公告区域 1.安保服务内容、P12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三)A1、A2楼 1.安保服务内容、P13 (四)B楼及公告区域1.安保服务内容:
       原文为:物业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安保培训,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物业员证。
       修改为:保安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安保培训,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二、招标文件P16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三)对物业员的基本要求:
       删除:4、物业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物业员证。

       三、招标文件P30第三章投标须知13.投标文件的组成:
       原文为: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一、商务文件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修改为: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四、招标文件P37第四章 评标办法1.总则:
       原文为:为加强对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物业、安检(2018年)服务项目评标工作的管理,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评标方法;
       修改为:为加强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控制中心综合指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评标工作的管理,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评标方法;

       五、招标文件P5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原文为:11.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业务培训和在岗培训,做好物业/安检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物业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确物业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修改为:11.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业务培训和在岗培训,做好物业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物业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确物业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六、招标文件P5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十条合同期限:
       原文为:本合同自第一年合同期按实际到位时间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3年(36个月)。
       修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七、招标文件P5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原文为:2. 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南宁市政府部门有关安保的工作要求,如甲方决定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范围内临时增加额外物业服务,该部分工作内容需与原合同不交叉重叠,则增加人员的费用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相应的综合单价另行协商。
       修改为:2. 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南宁市政府部门有关安保的工作要求,如甲方决定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控制中心综合指挥大楼物业服务范围内临时增加额外物业服务,该部分工作内容需与原合同不交叉重叠,则增加人员的费用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相应的综合单价另行协商
       删除:3.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南宁市政府部门有关安保的工作要求,如甲方决定增加除本合同原约定的重点车站外的站点执行安检逢人必查标准,额外增加的物业、安检人员的费用按照本合同相应的综合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八、招标文件P6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终止:
       原文为:1.当乙方不能胜任安全保卫工作或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修改为:1.当乙方不能胜任物业服务工作或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九、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控制中心综合指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编号:NNGD-OCC-WYGL-20170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