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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安吉综合基地企业文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4-12
  • 信息来源:运营分公司企管部
  • 作者:马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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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安吉综合基地企业文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需采购企业文化标识标牌一批,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发起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安吉综合基地企业文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NGD-YY-QGQH-201801

二、比选内容

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安吉综合基地企业文化标识标牌供货及相关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比选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申请。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427日上午9:00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105室。

五、提交样品小样要求

1. 提供样品小样须有样品小样清单;

2. 企业文化标语牌按1:3比例提供样品,门牌、导视牌、楼层号牌和道路名称牌(不含柱子)按照1:1比例提供样品,楼宇名称和中心名称不需提供样品;

3. 提供的样品小样上贴明标签(标签应标注所对应产品名称、部位、材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仅加盖一处即可);

4. 样品小样需单独密封在不透明的包装内,并加盖单位公章(仅加盖一处即可)。

六、比选发起人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填写报名申请函(附件),于2018 423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或扫描件电子邮件)提交比选发起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安吉综合基地企业文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技术需求及数量表》。比选发起人将向通过预审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和《技术需求及数量表》.

联系人:马工;电话:0771-2778225;邮编:530001

邮箱:370526337@qq.com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104

附件:比选报名申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