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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集团建设分公司组织开展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学习

  • 发布时间:2021-09-01
  • 信息来源: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
  • 作者: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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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基于上述情况,2021年8月4日,建设分公司在集团公司控制中心A2楼101会议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安全生产法》宣贯学习。本次宣贯主要面向建设分公司内部全体成员,共计128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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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次会议对照2014年《安全生产法》重点解读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正内容,学习了修正背景及历程、修正主要内容概述。同时对立法内容职责界定、主体权责及分工、全员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人文关怀、失职追责处罚、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变化进行重点宣讲,开展深入学习。讲解过程中,针对工程建设实际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剖析及总结。在相关法律条款的讲解中,引入实际案例,便于更加准确理解掌握。该次宣贯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各级人员对2021年《安全生产法》的理解认知。进一步深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对开创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起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