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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 发布时间:2013-11-05
  • 信息来源:南宁日报 南宁晚报 南宁早报
  • 作者: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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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李川)为切实加强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建设,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11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市国资委、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标志着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备忘录》中明确提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要建立完善几项工作机制,保证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违法违纪情况通报制度、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制度、检察建议反馈制度、预防职务犯罪调查研究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制度,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要实施阳光管理,建立五个预防监督机制提高预防能力。
        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坚持把预防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把关,将职务犯罪防患于未然;秉公用权,阳光廉政,将轨道交通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南宁地铁人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