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紧急补充采购职工之家物资项目
询比价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紧急补充采购职工之家物资项目。
2、 项目编号:
二、 采购要求
1、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3、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4、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税金、运费等各种费用,不允许对部分物料报价。
5、报价保证金:无。
6、允许报价次数:1次。
7、期望交货期:1个月。
8、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9、注册资金:无要求。
10、上限控制价:19710元(含税)。
11、是否需要报名审核:否。
12、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指定地点。
三、 补充说明:
1、 采购结果确定方式——低价成交。评审小组对通过线下或线上提交的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报价,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报价总价(不含税价,下同)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①总价相同时,交货期较短者排名在前;②交货期也相同时,质保期较长者排名在前;③质保期也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的报名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名申请。
3、 供应商既可通过线下报价,也可通过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线上报价;但同一供应商不得在线下和线上同时报价,否则不论其线下、线上报价是否一致,其线下、线上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4、 通过线下报价的必须提供以下纸质盖章版文件,通过e车网线上报价的必须上传以下盖章版PDF格式扫描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1) 营业执照副本,须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范围之一:体育用品;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安装及维修;
2)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3)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若有)。
5、 通过线下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上述文件,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A2楼1楼104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6、 若供应商的交货期、质保期低于采购要求,或含税总价高于上限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7、 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较低的价格作为报价申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若不接受以上规则,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 付款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开票金额95%的货款,合同结算经甲方审定后,累计支付到合同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全部货物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异议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在南宁配备两名以上人员的售后维修点,在接到招标人电话后两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工,电话:0771-2778036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屯里车辆段,邮编:530029。
五、 附件:
1、 承诺书(格式)
2、 分项报价表(格式)
3、 技术需求及数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