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废铁屑出售处置项目询比价公告
运营分公司2020年废铁屑出售处置项目询比价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废铁屑出售处置项目。
2、 项目编号:NNGD-YY-BJLS-2020131。
二、 采购要求
1、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3、 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4、 报价要求:报价为含税价,报价方负责废铁屑的装卸、运输及委外过磅等一切费用。
5、 报价保证金:无。
6、 允许报价次数:2次。
7、 期望交货期: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买方提货前,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卖方。
8、 质保期:无。
9、 注册资金:无要求。
10、 下限控制价单价(含税):2120元/吨。
11、是否需要报名审核:否。
12、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指定地点。
三、 补充说明:
1、 项目内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进行出售处置,报价方以固定周期的方式或视甲方废铁屑库存量进行收集并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处理。
2、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范围之一:①废旧物资回收,②金属回收等类似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3、 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各车辆段、停车场以及其它指定的暂存废铁屑的所有点位。
4、 报价为含税报价,买方需自备回收器具,并负责货物的包装、装卸、运输及委外过磅,承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负责清理现场(因提货发生的清洁卫生)。
5、 采购结果确定方式——高价成交。评审小组对通过线下或线上提交的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报价,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报价总价(含税价,下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价最高的排名第一(①总价相同时,处置响应时间较快者排名在前;②处置响应时间也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成交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价项目比价。
7、 报价方既可通过线下报价,也可通过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线上报价;但同一报价方不得在线下和线上同时报价,否则不论其线下、线上报价是否一致,其线下、线上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8、 “允许报价次数”指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的填报过程可操作次数,以最终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线下报价以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最后一份报价文件为准。
9、 报价无效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9.1、通过线下报价的需提供以下纸质盖章版文件,通过e车网线上报价的必须上传以下盖章版PDF格式扫描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对应的公安部门颁发(盖章)的相关行业备案证明文件类。
3)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2、含税单价低于下限控制单价的,其报价无效。
9.3、处置响应时间或其他询比价文件及附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供应商提报低于采购要求的,其报价无效。
9.4、询比价申请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无效。
10、通过线下报价的报价方请携带上述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电子版,于2021年6月8日9:00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11、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较高的价格作为报价申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若不接受以上规则,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2、收款方式: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预付货款金额=预估量25吨*合同单价)。合同生效后5个工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预付货款给甲方,待全部货物交付完毕且甲乙双方签字无异议后45个工作日内,根椐甲乙双方确认的过磅重量办理完成总结算及退、补货款手续。
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玲,电话:0771-2778310;熊丹萍,电话:0771-2778972。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屯里车辆段,邮编:530029。
五、 附件:
1、 承诺书(格式);
2、 分项报价表(格式);
3、 废铁屑处置估算清单表;
4、 运营分公司2020年废铁屑出售处理项目合同。
附件4:运营分公司2020年废铁屑出售处理项目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