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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地铁保护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5-09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任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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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地铁保护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进行2022年地铁保护宣传项目比选,本次项目上限控制价为80万元(含税)。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比选。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地铁保护宣传项目

(二)上限控制价:80万元(含税)

(三)项目内容: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地铁保护宣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作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地铁保护主题宣传片、主题MV、户外大屏广告宣传、公益短信发布等,要求通过声音、图像、音效、文字的结合,通过电视、网络、广播、自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创意生动的表达方式加强地铁保护宣传教育,加大宣传违规施工等破坏保护区行为对公众的危害及有关法律责任,提升社会安全保护意识,呼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参与地铁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全民参与地铁保护的良好氛围。(具体详见比选方案技术需求)

2.视频标准为超高清4K记录格式,16:9构图,分辨率 4096×2160。

3.制作进度要求:乙方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策划方案及脚本;策划方案及脚本通过甲方审核后,30天内完成创意视频短片初片、60天内完成主题MV及公益广告初片;甲方对初片提出修改意见后30天内完成成片。

4.制作团队要求:总导演1名,文案1名,摄影师1名,航拍摄影师1名,后期编辑制作1名,特效包装1名。提供成员组成名单,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量适当增加人数。

5.基本设备要求:专业电影级4k摄影机(4096*2160)以上级别的数字摄像机 (不含单反相机改装的摄像机);专业级录音棚及录音设备;包括摇臂、轨道、稳定器(斯坦尼康)、灯光设备、航拍机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满足以下之一:1.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或文化产业服务;2.广告设计、代理、制作;3.企业形象策划;4.图文设计制作或动漫设计制作、音乐制作、视频制作;5.摄影摄像服务。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比选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申请。

三、比选保证金:

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注: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2年5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卫处.

五、比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09:00  

(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104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

邮  编:530025

联系人: 0771-2338607 韦先生

纪检监督:0771-2338659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2022年地铁保护宣传项目比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