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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11、12、13、20、21号楼第三方验房单位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2-10-27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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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11、12、13、20、21号楼第三方验房单位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11、12、13、20、21号楼第三方验房单位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概况:

楼栋号

总建筑面积

总户数

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号楼

13898.64

103

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1号楼

13901.81

104

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2号楼

10410.46

84

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3号楼

13702.47

104

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20号楼

13713.31

104

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21号楼

11645.18

87

合计

77271.87

586

 

项目名称: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11、12、13、20、21号楼第三方验房单位

上限控制价: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329622.64元。

合同期:从比选人发出工作启动函之日起,至集中交付活动30日后止。

项目地点:南宁市良玉大道北侧东风路东侧。

比选范围:对项目房屋住宅及公共区域的工程质量进行产品检验,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内容

要求说明

住宅房屋项目

1

住宅房屋查验一次

首次初验后,形成分类统计整改数据并出具住宅房屋初检报告

2

住宅房屋复验一次

初验完成15日后开始复验工作(具体复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形成分类统计整改数据并出具住宅房屋复验报告

3

住宅房屋交付前终验一次

在项目交付前进行最终一次查验,形成分类统计整改数据并出具住宅房屋交付前终检报告

4

住宅房屋交付陪同查验

含集中交付日及零星交付(30天内)陪同业主验房,配合形成分类统计整改数据并出具分析报告

5

住宅房屋集中整改查验(30天)

集中交付后30天内的维修整改销项工作,跟进销项完成后出具项目整过程查验分析总结报告

楼宇公共区域项目

1

楼宇公共区域查验一次

首次初验后,形成分类统计整改数据并出具楼宇公共区域初检报告

2

楼宇公共区域复验一次

在项目交付前进行一次复验,形成分类统计整改数据并出具楼宇公共区域复检报告

3

楼宇公共区域终验一次

集中交付后30天内的维修整改销项工作,跟进销项完成后出具项目整过程查验分析总结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独立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具备房屋工程质量检验相关经营范围。

3.2 比选申请人拥有独立预验房智慧管理系统平台(小程序或APP均可)。

3.3 业绩条件:比选申请人自2018年至今3个及以上房地产同类项目房屋质量检验(单个合同造价在1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房屋及公共区域工程质量检验总面积在10000.00㎡及以上)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下述材料之一即可:合同文件;业主(采购方)开具的证明材料,但所提供的材料须能明确反映项目特征(合同内容、造价、检验面积、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合同文件或甲方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2年11月4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1011合约法规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71-5522695

传真:

电子邮件:nngddchyfgb@163.com

 

附件:

轨道御澜上城B组团1、11、12、13、20、21号楼第三方验房单位比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