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标招商 > 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5年燃油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2023-06-13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韩专
  •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询比价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5年燃油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202305220010

二、 采购要求

1、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3、 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4、 报价要求: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增值税)但不限于出厂价、运费、装卸费等。

5、 报价保证金:无。

6、 允许报价次数:2次。

7、 配送方式1)、汽油使用散装打桶的方式,甲方自行前往乙方下属加油站点刷卡打桶提油,乙方使用公安联网系统对加油人的身份进行确认,相关手续按照乙方最新管理规定执行2)、柴油由乙方负责免费配送。甲方原则上提前2天通知乙方配送地点及需求量,乙方须安排车辆及司机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将油料加注至甲方设备,确保甲方机械正常运转。

8、 配送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各线路车辆段,主要为屯里车辆段、安吉车辆段、心圩车辆段、五象车辆段、那洪车辆段

9、 注册资金:无要求。

10、 报价方式:因汽油、柴油单价按市场行情实时浮动,本项目分项报价表单价采用优惠报价以加油日前广西发改委公布的对应油品零售价格(含税)为基准进行下浮,将各比价人的优惠价格总价进行比较。优惠价格总价应大于0否则作无效处理。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明确相应税率和税金。本合同最终税金在结算阶段,按实际产生的税金进行核算

11、 是否需要报名审核:否。

三、 补充说明:

1、比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1比价人或其下属油站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2)比价人下属油站具备散装汽油公安联网备案功能;(3)比价人在南宁轨道交通车辆段/停车场所在的各城区(即青秀区、西乡塘区、兴宁区、良庆区、江南区)具有不少于2个油站

2、结果确定方式。评审小组对通过线下或线上提交的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报价,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优惠价格总价(含税价,下同)由进行排序,优惠价格总价最高的排名第一优惠价格总价相同时,配送响应时间较快者排名在前;②配送响应时间也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3、比价文件包括:

3.1、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1);

3.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3、比价人或其下属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4、比价人下属油站清单(青秀区、西乡塘区、兴宁区、良庆区、江南区各城区不少于2个(格式见附件3);

4、比价人既可通过线下报价,也可通过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线上报价

5“允许报价次数”指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的填报过程可操作次数,以最终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线下报价以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最后一份报价文件为准。

6、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6.1比价文件必须按询比价公告格式填报,否则其报价无效

6.2通过线下报价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纸质盖章版比价文件;通过e车网线上报价的必须上传加盖公司公章PDF格式比价文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价项目比价;

6.4比价人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价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价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6.5同一比价人不得在线下和线上同时报价,否则不论其线下、线上报价是否一致,其线下、线上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6.6优惠价格总价应大于0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6.7分项报价表中,所有分项物资报价及总价均必须唯一,否则其报价无效

6.8未对分项物资逐项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6.9分项报价表中,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优惠较高的价格作为比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评委可以电话要求比价人于30分钟内答复是否接受上述规则,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版确认材料扫描或拍照发至指定邮箱,若不接受或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10交货期、质保期或其他询比价文件及附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比价人提报低于采购要求的,其报价无效

6.11上传扫描件模糊不清影响评审的,其报价无效

6.12对未中选人,采购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比价文件

6.13比价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无效。

7、罚则

7.1若比价人未按要求提出疑问,在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3个月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活动

7.2若比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1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项目;

7.3若比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且存在故意扰乱竞争情况的,3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网上采购项目。

8、接受提疑开始时间:20236148:00
接受提疑截止时间:202361517:00

9、通过线下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比价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电子版,于20236219:00-9:3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1号线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工,电话:0771-2778325;联系人:熊工,电话:0771-2778972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71-2778084;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屯里车辆段,邮编:530029。

五、 附件:

1、 分项报价表(格式)

2、 承诺书(格式);

3、 比价人下属油站清单(格式);

4、 技术需求及数量表

5、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5年燃油采购项目合同书(格式)

 

附件1:分项报价表(格式).xlsx

附件2:承诺书(格式).doc

附件3:比价人下属油站清单(格式).xlsx

附件4:技术需求及数量表.xlsx

附件5: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5年燃油采购项目合同书(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