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审核项目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审核项目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将进行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审核项目比选,本次项目上限控制价为364329(含税)。根据本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审核项目:完成审核8000卷工程竣工档案(以取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科接收单为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之一:(1)档案整理及加工; (2) 资料信息化、数字化;(3)工程管理等类似经营范围。
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6.2018年至今已完或正在进行的档案整理、审核项目业绩3个,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驻场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档案相关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含注册证书)或档案系列职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国家涉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比选保证金
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1年7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蒙工 0771-2778192 徐工 0771-2332981
2.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档案比选工程档案审核项目比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