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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交通机场线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08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程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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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宁市轨道交通机场线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机场线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202311020015

1.3工程规模:南宁市轨道交通机场线一期南起吴圩机场站,北至那丹站,途径机场大道、南崇铁路走廊、友谊路,联系了机场、吴圩镇、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要区域。线路全长15.5km,其中高架线11.2km,地下线4.3km;设站4 座,其中高架站3 座,地下站1 座。平均站间距5.2km,最大站间距6007m,位于吴圩镇站至新营房站区间;最小站间距3513m,位于新营房至那丹区间。与5 号线二期在那丹站贯通运营。总投资估算66.28亿元。

1.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1.5合同估算价:约555.47万元。

1.6资金来源:企业筹措,已落实。

2.招标范围、服务周期、质量要求

2.1招标范围:

2.1.1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宁市轨道交通机场线一期工程车站(含装修)、区间、车辆段、停车场、轨道、通信、信号、供电、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自动售检票、车站辅助设备、车辆、全线甲供设备材料、甲控乙供设备材料、预制梁场、人防、交通疏解、管线迁改、道路修复整治工程和服务类合同(含审图、应急抢险、监理、勘察、设计、测量、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技术咨询合同、科研合同、工程保险等)项目等。

2.1.2工作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结算施工过程造价咨询,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等。

2.1.3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概算审核;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3方案优化费用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4)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包括进度款审核、工程量清单更新审核、人工材料调差审核、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工程索赔审核、现场签证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概算回归等;(5)过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和配合竣工财务决算。

说明:(1)本项目招标范围是依据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2022-2027)》暂定的工程范围;在合同履行阶段,如南宁市轨道交通机场线一期工程及与本工程同步实施的工程(如有)规模和范围发生了变动,则按招标人下达的规模和范围变更通知为准,相应调整工程的范围和内容。(2)如各站点之间新增车站和区间,仍为本项目服务范围。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止为第一阶段,本合同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起至该项目试运营后24个月且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成之日止为第二阶段。

2.3质量要求:服务质量优质,满足招标人造价管理工作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合同已履行完成。

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土建和安装)的全过程(含施工阶段和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计算规则如下:①同一咨询合同项下的土建和安装子合同,无论其数量多少,仅视为一个业绩;②不在同一咨询合同项下的土建或安装子合同,可组合成一个业绩,但不得重复使用;业绩如为联合体合同,则根据工作分工认定业绩;④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认定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处罚期内通报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名单为准,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以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为准)。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5造价组长资格要求:造价组组长均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由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招标(采购)文件供潜在投标人网上浏览及免费下载有关事项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5.2.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2采用邮寄方式: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收件人:卢玥;联系方式:15778096455。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index.html)上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

    编:530029

人: 刘明/程舒宇

    话:0771-   2332969/2779144

    真:/

电子邮箱:/

    址: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号:4500160447305911668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卢玥/劳德/梁昌艺

电    话:0771-5583003/15778096455

传    真:0771-5583883

电子邮箱:gcgxjkzb@163.com

网    址:https://www.gcmc.cc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8110901013200373587

 2023年12月08日